关于印发《2015年娄底市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》的通知
作者:龙光军 彭鹏 文章来源:推新办 发布时间: 2015-02-12 字体:【大】【中】【小】
各县市区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、万宝新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,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:
现将《2015年娄底市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2015年娄底市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
为进一步做好全年工业经济发展和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工作,现制订2015年娄底市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。
二、考核内容
1.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率
2.新培育规模工业企业户数
3.工业企业实缴税金总额
4.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
5.研发经费支出总额
6.规模工业企业信息化投入总额
7.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
8.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率
9.引进投资并开工建设的重点工业项目个数
10.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率
11.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率
12.园区新增标准厂房面积
13.园区工业招商引资到位总额
14.园区工业投资增长率
三、考核计分办法
《2015年全市推进新型工业化主要指标任务分解表》(附件)中所列第1—14项指标计分:某项指标得分=(该项指标考核期指标值/该项指标标准值)×该项指标分值;单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超过该项指标分值的1.5倍,最低得分不低于零分,如本项得分为负分时作零分计算。
四、奖励
考核结果列入全市绩效考核内容。设推进新型工业化年度目标管理奖: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2名。对获得目标管理一等奖、二等奖的县市区,报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。